愛, 是什麼? Love...... I leave before being left. I decide. First love is only a little foolishness and a lot of curiosity. I don’t want to live— I want to love first, and live incidentally. Immature love says: “I love you because I need you.” Mature love says: “I need you because I love you.” True love is like ghosts, which everyone talks about but few have seen. Life is pain and the enjoyment of love is an anesthetic. 我站在妳面前, 但妳卻不知道我愛你....
Friday, September 15, 2006
2004年7月7日 市民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嗎?
07-07-2004 民陣不懂小學算術題, 把7-1遊行人數算成53萬,經過多位學者, 包括精算人員計算, 人數只在16.5萬至19萬之間, 警方估計為17萬, 是中肯的.但在7月2日, 幾份"暢銷報章", 都大字標題刊登53萬之數, 對警方估計的17萬, 嗤之以鼻,但對民陣的報大數, 則缺乏批判地全盤接收,香港人看的是什麼報紙? 信的是什麼樣人? 又被什麼水平的人號召? 跟著那些只懂叫別人認錯,自己郤死不認錯的人喊口號! 另一方面,立法會對去年沙士調查一輪後, "竟"得出一個令人驚訝的結論, 原來董建華在沙士一役, 盡心盡力, 李柱詺及鄭家富亦"點名讚揚"之. 回想去年多少人罵董建華抗炎不力, 那些"暢銷報章", 那些遊行群眾,會為董建華"平反"嗎? 他們不是常常喊"平反!"嗎?這兩件事反映出什麼來? 我認為是:(一), 那些"暢銷報章"嘩眾取寵, 不公正, 不持平, 我們要抵制它們, 杯葛它們, 罷買它們, 你買一份這樣的報紙, 就等於用金錢來支持它們毒害大家.(二), 許多香港人只顧擺出一幅"尊貴客戶"的嘴臉, 以為所有公務員都要為他服務, 以為"顧客永遠是對的", 以為自己只要不滿就可投訴,以為劉德華那句"今時今日, 這樣的服務態度是不夠的"是至理名言. 其實, 公務員是要為他的社會服務,不是為一個個市民服務, 例如一個市民違反交通規則過馬路, 一個警察抓住他, 這樣是為他服務嗎? 再說,"顧客往往是錯的"--我們都心知肚明, 在自己不滿時,在投訴前, 應自己反省一下, 自己有沒有責任呢? 最後, 劉德華那句話, 實在誤盡倉生, 消費者亦有消費者應有的禮貌和責任, 禮貌是雙方有誠意的"互動",如果只講求單方面的禮貌足夠與否, 是虛偽的,失去了禮貌的本質, 是不應倡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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