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5, 2006

2004年11月27日 我有了新歡

26-11-2004 自從十一月一日買了一部電子手賬---HP3715後,整個人好像著了魔一樣, 終日機不離手, 扮HARRY POTTY---手上總拿著一支PDA stylus在揮動, "左篤篤右篤篤", 不亦樂乎! 現在我每天都在巴士, 小巴, 輕鐵, 西鐵, 地鐵, 公園, 快餐店...用PDA看報紙, 聽音樂, 看電影, 上網...玩遊戲...拍照...忙個不停! 其實,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我本有一部舊電子字典, 但經過幾次"親吻大地"後,便"完成了它的歷史任務"! 為了要看英文書, 我要再買一部. 但區區一部電子字典, 便動輒一兩千元,實在不值, 以這樣的價錢, 已可買一部功能千變萬化的PDA了. 但PDA有兩大類: PALM 和 Pocket PC.前者起步較早, 有大量免費軟件在網上流傳. 而後者又叫PPC, 有Microsoft在推波助瀾, 在多媒體方面自然賞心悅目. 我多方打聽, 處處留神, 得出一個結論: PPC 會成主流. 雖然它註定是個爛東西(因為它的核心是WINDOWS), 但由於用電腦的人, 都是WINDOWS教育出來的, 所以在使用上很易上手. 這群習慣了WINDOWS環境的蠢人, 一生不斷送錢給"標基",根本不配使用上乘的OS(OPERATION SYSTEM). 在這個由商業推動的社會, 開發什麼軟件, 只問是否有利可圖. 現在, 電腦弱智人士是最大的用家群, PPC自然就會受偏愛(但別忘記它的爛核心), PPC的軟硬件都會百花齊放. 而我, 當然不想加入前境暗淡的PALM大軍, 於是便用了在炒賣外匯贏回來的錢, 買了一部HP3715.(故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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