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當日我匆匆忙忙由診所回家, 趕快執拾一些日常用品,
準備入院留醫. 我想帶本書去解悶, 但想來想去, 也想不到
要那帶那本書從身. 最後, 我隨手取了剛從圖書館借回來的
"自然法---法律哲學導論". 我借這本書, 是因為最近想到:
我們自生到死, 總是受著各種法律條文的規管. 但我就從來
沒有簽過什麼"社會契約", 是誰代我答應了社會的種種約束,
這樣公平嗎? 合理嗎? 簡直就是個大騙局, "人生"是最大的
荒謬. 但這是事實的全部嗎? 世上就只有我想到這個問是嗎?
大概未必吧! 我想, 法律的基本問題---例如人應該做什麼,
不應該做什麼, 根本就是個哲學問題, 所以我想知道多一些.
在我留院期間, 我看了半本"自然法", 大約六十多頁, 很悶.
可能我選錯了書, 也許是我缺乏這方面的訓練, 我沒有讀下
去了. 至於我的病, 是"心悸". 做了心電圖和驗血, 但一切
正常, 找不到原因. 其實, 死, 並不先需要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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