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民主派議員李華明, 鄭家富, 李卓人, 張文光和余若薇均批評
政府委任制度, 用人唯親, 欠缺透明度, 平機會多年建立的聲譽,
因王見秋無理解僱仍未上任的行動科總監余仲賢而受損,
又出現抹黑平機會前主席胡紅玉事件, 再加上何志平密晤王見秋,
鄔維庸與王見秋草擬聲討胡紅玉六宗罪和何志平聲言草擬期間不在場等,
都令平機會失去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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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認為"草擬六宗罪"是個很差勁的自創詞語, 不知所謂.
我聽過"草擬法案", 也聽過"誣告", 但沒聽過"草擬罪狀";
我聽過"七宗罪", 來自聖經, 來自一齣電影, 講人的幾種常犯的
過錯, 也許來於原罪, 但近年因電影"七宗罪"揚名而成為中文濫詞,
"X宗罪"濫用情況幾近於"靚女"一詞, 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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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唯親, 欠缺透明度", 正是鄧兆棠指責胡紅玉用語, 有趣!
"抹黑平機會前主席胡紅玉"如果是真的, 則證明了
何志平, 王見秋, 鄔維庸等人妄顧事實, 肆意誣告, 形同白痴,
與今日娛樂新聞無異. 歸根究底, 那些"誣告"是什麼呢?
全部都是失實捏造的嗎? 可以隨意編寫事實的嗎? 郤又沒有
什麼獨立調查委員會來調查調查一下那些"抹黑"是"黑的"
還是真是"白的", 這叫做"公義"嗎? 再看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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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明報專訊"報導:
指控聲明指胡鼓勵投訴、加大開支,胡回應說平機會委員會
及常設的法律及投訴小組、行政及財務兩個專責小組負責監督
此方面的工作,每季平機會須向民政事務局交代工作,
包括財政開支,投訴數字,若開支突然增大,數字突然上升,
民政事務局會查核,豈容含混過關。
有關她將訴訟外判給私人律師的指控,胡紅玉說,
重要和複雜的訴訟,須由法律及投訴小組審批,
平機會在訴訟開支上要量入為出,訴訟金額亦由小組審批。
她說為免涉及其他前僱員的私隱,除非得到平機會允許
使用平機會資料,否則無從答辯,平機會說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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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下文了? 奇哉怪也! 為何胡紅玉得到民主黨人偏袒?
市民的眼睛真是雪亮嗎? 雪亮"過"嗎? 抑或只是以政客的
思想為思想, 以為口號等於真理的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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